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終於比較有空一點點了!一直想把買房子的瑣事記錄下來,可以供很多還沒買的朋友參考,畢竟人生路很長,大家遲早都要面對的~

結束辛苦的看房過程後,看到一間心目中的房子決定要購買後,買方找仲介向屋主出價,這個動作叫做斡旋~

當然若是您資金雄厚,直接撩下去用開價購買,就不用找仲介斡旋了!跟仲介說找屋主來簽約就可以了!

其中斡旋金制度和要約書各家都不盡相同,雖然偉大政府有提供內政部版要約書,不過我看很多還是"下有對策"

例如這次找到小黃仲介,斡旋金就是出價的5%左右,也就是在簽約要去斡旋的時候,仲介業者會叫買方簽一張本票,

所謂本票,在文具行都買的到,只是買方親簽的那張本票,簽約時,仲介會把流水號寫在合約書上,這就具有效力

會有這個制度是怕買方或賣方反悔,這個動作是保障:買、賣雙方以及仲介業者的遊戲規則之一。

若賣方答應出價之後,卻反悔不出售,就要依約賠償買方5%金額。相反的,若買方後悔,也須賠償5%金額~

簽斡旋後,仲介會馬上找屋主溝通,看買方開的這個價格,屋主是否願意售出,24小時內,仲介必須回覆結果~

若屋主不接受,則買家要繼續出價,好像第一順位或是第二順位出價有點影響,但詳細狀況我不是很清楚。

若屋主接受,就是成交囉~仲介會找代書以及買、賣雙方一起來進行簽約的動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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